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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籍库 史部
  辞退以其族子副都统噶哈管理噶哈故以其子

  那穆代管理那穆代故以集喇立之子汤爱管理
  汤爱升 任熊
岳城守尉以噶哈之孙三等护卫云
  宝管理云宝缘事革退以其伯父之子笔帖式奎
  宝管理奎宝故以其子海秀 (第 3b 页)
 其邸责之于是求去益力诏驰传归家屏柄政止半
 载以戆直去国朝野惜焉
夏四月总督河道尚书潘季驯罢
 季驯 四任
治河前后二十七年习知地形水势以借 (第 34a 页)
  谭惟鼎(新会人举人隆庆间任分巡左江)

  杨 芷(安陆人隆庆间任分巡右江)金 柱(上虞人隆庆间任)

  杨文明 (昌人隆庆 四任
分巡苍梧)汪廷釴(崇阳人隆庆间任)

  霍与瑕(隆庆六年任详名宦)  胡汝器(鹰扬卫人隆庆间任) (第 52b 页)
通漕于河则治河即以治漕会河于漕则治淮即以治
河合河淮而同入于海则治河淮即以治海凡 四任

河惟以筑堤束水借水攻沙为万全第一义万少司马
尝言胸有全河而后可治河如头年下埽为次年之防
一年积料 (第 11b 页)
举增补捲筑以固堤防所当通行者
也诏如议行 癸卯訾家营支河工罢从总河潘季驯
议也(明神宗实录河潘/季驯 四任
总 也)
 是年五月十一日敕谕都察院右都御史潘季驯该
 科臣建议先年河道原设有总理大臣近年裁革分 (第 20a 页)
  河水
明神宗万历二十年正月甲戌工科都给事中杨其休
言河臣潘季驯勋茂劳久呕血骨立被言请告当允其
归且泗城会勘议既枘凿工亦旁午老成谙练如舒应
龙精心任事如吕坤二臣用一可以集事上命吏部知

之 二月戊申改南京兵部尚书舒应龙为工部尚书
总督河道管理军务 三月庚辰南京兵部尚书舒应
龙疏辞总河新命上以黄河为梗淮水积涅著即赴任
会科臣勘议不允辞 四月己亥总理河道工部尚书
潘季驯奏臣领河事凡 四任
矣壮老于斯朝暮于斯耳
闻目击稽往验来总之水性不可拂河防不可弛地形
不可强治理不可凿人欲弃旧以更新而臣 (第 1b 页)
          江南按察使傅泽洪撰
  河水
 万历二十年总河潘季驯上并勘河情疏云臣自嘉
 靖四十四年至今以河事君父者凡 四任
矣壮于斯
 老于斯朝于斯暮于斯或采之舆情或得之目击或
 稽之已往或验之将来水有性拂之不可河有防弛 (第 1a 页)
 (徐州/志)
明神宗万历四十六年闰四月庚午以江西巡抚王佐
为河道总督佐言治河以无事为智不求穿凿如狼矢

决口不可不塞黄河故道难听久湮直河泛滥可虞泉
源微涸当浚泇身尚多沙浅水匮渐作桑田凡如此类
亟应修举 五月丙申命暂止河工候秋班军至日挑
(明神宗/实录)
明神宗万历四十七年六月辛巳予原任总理河道太
子少保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潘季驯祭四
坛造坟安葬季驯归安人嘉靖一十九年进士历右佥
都御史总理河道閒住寻起原官晋刑部尚书十六年

复起总理河道右都御史升工部尚书总河如旧二十
年致仕卒于家至是礼部覆称季驯 四任
河漕民免鱼
鳖廿年修筑国赖转输虽有身后之株连难泯生前之
伟伐诰命巳还恤典宜逮故有是命 十二月己卯总 (第 23b 页)
 (可为矣帝益不悦遣内侍至其邸责之于是求去益/力诏驰传归家屏柄政止半载以戆直去国朝野惜)
 (焉/)
夏四月总督河道尚书潘季驯罢
 (季驯 四任
治河前后二十七年习知地形水势以借/水冲沙筑堤束水为河漕兼利之策下至木石桩埽)
 (综理纤悉以劳疾累疏 …… (第 4a 页)
 (季驯于嘉靖四十四年总理河道与朱衡共开新河/隆庆四年河决邳州睢宁再理河道塞决口万历六)
 (年河决崔镇复命季驯代吴桂芳治之/十六年复起总理河道凡 四任
治河)
五月倭陷朝鲜
 (倭酋平秀吉起人奴初随倭关白信长为信长画策/夺二十馀州会信长为其下所弑秀吉遂 (第 4b 页)
渐西村丛刻。

立山

  立山,字豫甫,土默特氏,蒙古正黄旗人。光绪五年,以员外郎出监苏州织造,历 四任
乃得代。论修南苑工,赐二品服。累迁奉宸苑卿、总管内务府大臣、正白旗汉军副都统、户部侍郎。二十年,加太
是因所利而利之而不与争利,无创建工程糜费之烦、无增置兵役流弊之虑;目前固可相安,日后亦无贻患。并与前 任熊
道及日前奉委在事人员、今因公留台之候补府经唐均等熟商,意见相同。且宪台初次条陈,原有调取屯丁,令其自 …… (第 276 页)
  曩者,台地船工,道、府有馀项,价宽则易完;舟师有口粮,物用则不腐。是以一船得一船之实用也。查船厂所需料物,有购自内地者:若松杉、若铁、若油、若棕之类,皆由厦口商船配带交厂,例不许民间私售。厂用有馀,则发商匠领卖,而交价浮于原值;旧船碇柁等料,亦有厂户承领缴价,以津贴工料例价之不敷。如有延欠,同存料并于交案作抵。此官私之皆有利益也。乃日久而利之所在,弊即生焉。今移交册内,孔、刘、邓、平 四任
流抵一万馀两,周、刘、沈等任流抵三万六千馀两,姚、熊两任列抵厂料及匠欠九千馀两,熊任又抵存厦料四千馀 (第 289 页)
延欠同存料,并于交案作抵。此官私之皆有利益也。乃日久而利之所在,弊即生焉。今移交册内,孔、刘、邓、平 四任
流抵一万馀两。周、刘、沈等任流抵三万六千馀两,姚、熊两任列抵厂料及匠欠九千馀两,熊任又抵存厦料四千馀 (第 382 页)
  昔刘晏曰:成大计者不惜小费.置船场执事者,当先使之私用无窘,则官物坚完矣.诚古今之通论也.曩者,台地船工,道府有馀项,价宽则易完.舟师有口粮,物用乃不腐.是以一船得一船之实用也.查船厂所需物料,有购自内地者,若松杉、若铁、若

油、若棕之类,皆由厦口商船配带交厂,例不许民间私售.厂用有馀,则发商匠领卖,而交价浮于原值.旧船碇柁等料,亦有厂户承领缴价,以津贴工料例价之不敷.如有延欠同存料并于交案作抵.此官私之皆有利益也.乃日久而利之所在,弊即生焉.今移交册内孔、刘、邓、平 四任
流抵一万馀两,周、刘、沈等任流抵三万六千馀两,姚、熊,两任列抵厂料及匠欠九千两,熊任又抵存厦料四千馀 (第 409 页)
  一件遵批详明、刊例通颁遵照、永远革除事。道光二十年七月二十五日,奉总督部堂邓批本署司详覆:先奉督宪批据福州府戴守禀称:伏查各属交代,竟有一县未结五、六案之多,迟延六、七任之久,实为他省所未有。推原其故,间有前任交抵款项纠轕不清,短交各数会算未定,往往心存畏避,以不结报冀可诿卸干系,仅将本任经手银谷造册盘交,名曰「小交代」,置前任盘案于不问。而后来之员复以上手尚有交款未清,藉不能越次结报,辗转延挨,为取巧图宕之计。卑府现在督算闽县交代,该县各前任已有小交代 四任,
此任之抵款即彼任之交款,彼任之交款即此任之抵款,互相纠轕,稽核为难。一县如此,他县可知。陈陈相因,伊 …… (第 206 页)
  又奉巡抚部院吴批:查州县交代,无论正署久暂,所有盘册,总以前任之实在,作为后任之旧管,通盘汇核,造册移交,不能置前任于不问,仅以本任征收解给之数造送。若以小交代而论,接任之员只将本任交抵款项交出,前任有未清纠轕之款,竟不会算结报,挨延时日,一经交卸,即诿卸于接手之员,陈陈相因,无怪盘案之日积日多,不能遽结。迨上司札檄频催,现任之员又藉口于前手未清,难以越次造报。若不彻底清釐,尚复成何事体!据禀闽县一县,现在小交代已有 四任。
首县如此,他邑可知。现当查办盘案之际,必须将小交代名目,先行革除。仰布政司查照前指,先即通行各府州, (第 207 页)